阿拉尔市
概况
邮编:843300 区号:0997
阿拉尔市是自治区直辖县级市,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部,地处天山南麓,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北缘,阿克苏河与和田河、叶尔羌河三河交汇之处的塔里木河上游,东邻沙雅县,西依阿瓦提县,南、北靠阿克苏市,东北接新和县。东西长130千米,南北宽60千米。总面积3927.10平方千米,总人口151293人(2003年)。有汉、维吾尔、回等民族。
阿拉尔属塔里木河冲积细土平原,沿河岸及冲沟两侧略有抬升,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。水资源有阿克苏河、塔里木河及胜利、上游、多浪三大平原水库。属暖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,光照充足,热量丰富,年均气温10.7℃。年日照2900余小时。

阿拉尔市地图
阿拉尔行政区划(街道、乡)
阿拉尔市辖4个街道、1个乡:幸福路街道、金银川路街道、青松路街道、南口街道、托喀依乡,共有17个社区、8个村委会。市境内有:农一师7团、8团、9团、10团、11团、12团、13团、14团、15团、16团、塔水处、水工处、塔农大。市人民政府驻阿拉尔胜利大道1号。
历史沿革
阿拉尔,维吾尔语意为“绿色的岛屿”。1957年建场,原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农一师最大的垦区—阿拉尔垦区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交通中心。1959年曾改名,1969年定现名。
1997年,根据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和自治区、兵团党委关于建市工作“定位要准、规划要好、建设要快、管理要严、思想要新〞的指示,师市党委周密规划、精心部署筹建工作。
2002年9月17日,国务院正式下发《批准新疆阿拉尔为自治区直辖县级市的批》:同意设立县级阿拉尔市,市人民政府驻阿拉尔。
2002年12月5日,召开阿拉尔市第一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,选举产生了阿拉尔市第一届人大、政府。2003年1月19日,阿拉尔市人民政府正式挂牌成立。
农一师
1957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奉命进驻阿拉尔屯垦戍边。这是一支有着光荣历史的部队。土地革命战争时期,追随毛主席开辟井冈山革命根据地;抗日战争时期整编为359旅,开垦南泥湾;解放战争时期中原突围,保卫延安,进军新疆,屯垦戍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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